“职业打假”瞄上服装名企 正当维权还是另有图谋?
近日,国内部分知名企业均遇到了相同的麻烦:先是收到了消费者的投诉电话,投诉某个产品的质量不合格,要求索赔。这些企业一桩普普通通的处理顾客投诉的小事情,近期惊动了企业的最高层领导人和行业领导来出面解决,甚至引入司法介入,打起官司来。
原来,这些投诉的消费者不是普通人,而是来自在国内某知名“打假英雄”下属公司的员工,是所谓“职业打假人”。
同一件产品何故出现两份相异质检报告?
近期,国内某著名男装企业收到了来自一个消费者的投诉,说他在南京某商场买的该品牌一件针织衫,经他本人在检测站检测后,发现成分与该件产品吊牌上标明的不符,由此提出索赔,并且索赔金额远远超出了国家规定的赔偿金额。
服装企业营销人员都知道,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服装产品上市之前,其成分要经过国家检测机构的检验出具检验报告后才能上市,产品吊牌上标明的面料成份应与检验报告保持一致,如果不一致,销售的商场有权拒绝该产品上市。根据该企业提供给记者出现索赔问题的这件针织衫的检测报告来看,这份由国家毛纺织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上海)出具的报告中,其检测成分和吊牌成分完全相符,也就是说,这件针织衫上市之前的检测手续是不存在问题的。该检测站相关负责人也表示,该站对出具的检测报告的正确性负责。
那么,消费者提出索赔的所依据的另一份检验报告显示,也是最重要的提起索赔的一项理由是:原成分中5.7%的羊绒含量在再度检验中不翼而飞,含量为零。
产生消费者索赔案的焦点在于——该消费者提供的质检报告,来自另外一个检测机构-隶属于天津质量监督检验站下属的某检测站,两个检测站检验后的结果产生不同,到底哪方是准确的,目前难以决断。
不同地区,不同检测结果,企业在上海检测的结果,到天津再检测就变了成分,企业感到委屈:羊绒不见了,向谁去喊冤?
根据中国服装行业协会相关负责人表示,由于我国检测手段和检测设备和检测人员的差异性,在各地检测机构对同一产品检测成分出现小范围的误差是正常的现象,“建议企业产品投放市场前送检时,最好送到国家级的大站送检,因为国家级的大站检验结果更具权威性。”该负责人说。
根据法院对此类案件的审理的一般做法,在个人向企业提起诉讼时,会提出第三方检测的建议,一般倾向于选择消费者提出的检测机构来再度检测,也就是说,还会出现检测结果和企业产品上市之前的原始检测结果不符的可能性。
面对索赔,私了,还是公了?
该企业认为自身产品并没有质量问题,拒绝了该名消费者的索赔要求,但是,接下来的一系列后果让企业感到非常气愤。
首先,该索赔者在索赔不成后将该企业告上法庭,虽然最终由于证据不足被南京法院撤诉处理,但这期间,该公司却在20多家网站和地方媒体上看到了关于此次事件负面消息,标题都十分骇人听闻,什么“**知名品牌因为质量问题成被告”等等,这对于获得了“中国名牌”和手捧“国家免检产品”的该企业来说,感觉就像让人当头泼了一盆脏水,尤其在法院未判决下来结果之前,企业也是有理讲不清。
经过记者调查,原来近期遭遇此类专业打假者索赔案不是少数,尤其是一些获“国家免检产品”称号的著名企业更是无一幸免。据知情人士透露,除上述男装企业外,其他遭遇此事件的企业大多采取“私了”的方式,即付给索赔者高于国家规定的赔偿金金额的索赔金。采取这样手段,企业也有不得已的苦衷。
首先,这些职业打假公司的打假行为已经形成了一个环环相套的“打假一条龙”模式。首先有人在某地商场购买知名品牌的产品,拿到另外一个地方去检测,如果出现检验成分与吊牌不符情况,打电话到该公司提出索赔要求。起初索要金额不算太大,为了息事宁人,企业大多花钱消灾付了索赔金额。紧接着,又会有另外的人在另外地放拿出同样的产品检验报告,向企业提出更高的索赔金额。再赔?后面还会有全国各地的“消费者”站出来维权,索赔金额越来越过分,不赔?职业打假公司就会在购买产品地法院提出上诉,法院一旦接受诉讼,接下来就会有相当一部份的地方小报和网站刊登关于知名企业由于质量问题吃官司的报道,甚至再有一些缺乏新闻道德的媒体致电企业要求花钱做广告来买下该报道不刊登的权利。
就好像大户人家最怕出绯闻一样,知名企业也最不原意惹这样的官司上身,因为无论法院最终判决结果是对企业是否有利,在提起诉讼到审判下来这一段时间内,职业打假公司在一些媒体的进行的恶意炒作,也够让企业头疼的。因为普通消费者不可能了解事件背后这么复杂的来龙去脉。
“王海们”是不怕打官司的,无论输赢,对于他们没有任何影响,但对于企业来讲影响就大了,如果“私了”,一味满足职业打假公司的这种超出正常消费者维权范围的无理要求,那就是让企业陷入一个恶性循环,导致职业打假者的气焰愈发嚣张,对我们企业和整个民族服装品牌的发展不利。
李梅/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