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4月19日,哈尔滨市工商局在松雷国际商厦、秋林商厦、国贸服装城内查扣了一批假冒报喜鸟西裤、衬衫。
据驰名商标报喜鸟商标权人浙江报喜鸟服饰股份有限公司的余先生介绍,报喜鸟西服在哈市具有很高的知名度和极佳的商誉,而在松雷国际商厦、秋林商厦、国贸服装城内却堂而皇之地销售假冒报喜鸟产品,真是有点不可思议,特别是松雷国际商厦和秋林商厦都是老字号商场,在哈市都有较高的市场占有率,却卖起假冒名品产品,这种行为除了损害自己商店的商誉外,还欺骗了广大消费者,损害了报喜鸟产品声誉,给报喜鸟公司造成了严重的经济损失。为此,余先生表示,除了要求工商行政部门查处外,还要追究侵权人的民事责任,要求公开赔礼道歉,赔偿经济损失。
商场作为一个独立的市场主体,在品牌进场销售时,须履行必要的注意义务,即须对厂家进行三证(营业执照、商标注册证、税务登记证)审查。很显然假冒 的产品是不可能会有商标注册证的。因此上述三家售假的商场主观上存在过失,根据《商标法》第五十二条、第五十六条的有关规定,应该立即停止侵权,赔礼道歉,并赔偿五十万以下的经济损失。